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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4日

关于调整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3日(即5月31日晚连续交易)起调整各品种申报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报单成交比OTR

信息量

OTR≤2

OTR>2

1笔≤信息量≤4000

0

0

4001笔≤信息量≤8000

A 1.5/笔

B组 0.5/笔

C组 0.1/笔

A3/笔

B1/笔

C组 0.2/笔

8001笔≤信息量≤40000

A7.5/笔

B2.5/笔

C组 0.5/笔

A15/笔

B5/笔

C组 1/笔

40001笔≤信息量

A25/笔

B5/笔

C组 2/笔

A50/笔

B10/笔

C组 5/笔

注:A组包括白银、不锈钢、黄金、螺纹钢、铝、镍、铅、热轧卷板、燃料油、石油沥青、铜、天然橡胶、锌、锡和纸浆,共15个期货品种。B组包括白银期权、黄金期权、螺纹钢期权、铝期权、期权、天然橡胶期权、期权和丁二烯橡胶期权,8个期权品种。C组包括丁二烯橡胶、线材和氧化铝,共3个期货品种。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