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郑商函〔2020〕30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0年8月10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二、自2020年8月17日结算时起,玻璃期货2009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