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知

大商所发〔2018〕31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玉米、玉米淀粉、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自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将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5%;将豆油和棕榈油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6%;维持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变。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表:大商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情况
  调整前标准 调整后标准
品种 涨跌停板幅度 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 涨跌停板幅度 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
玉米 5% 7% 4% 5%
玉米淀粉 5% 7% 4% 5%
豆油 5% 7% 4% 6%
棕榈油 5% 7% 4% 6%
焦炭 8% 12% 8% 12%
焦煤 8% 12% 8% 12%
铁矿石 8% 10% 8% 10%
鸡蛋 5% 8% 5% 8%
豆粕 5% 7% 5% 7%
黄大豆2 5% 7% 5% 7%
黄大豆1 5% 7% 5% 7%
聚丙烯 5% 7% 5% 7%
聚氯乙烯 5% 7% 5% 7%
聚乙烯 5% 7% 5% 7%
胶合板 5% 20% 5% 20%
纤维板 5% 20% 5% 20%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