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业务

上期所、
能源中心
标准仓单

 

质押

解质押

业务受理时间

每个交易日9:00-15:00(公司较交易所截止时间提前10分钟)

每个交易日9:00-14:30(公司较交易所截止时间提前10分钟)

质押资金计算

以当日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的结算价为基准价计算,每日调整

质押比例

80%

质押配比

质押资金不超过客户实有货币资金的4倍

质押手续费

上期所:年化0.1%,按月收取
能源中心:自2021年7月30日起,暂免收取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

有效期

不得超过仓单有效期限

办理流程

1、客户在电子仓单系统授权仓单作为保证金;
2、公司运营管理总部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提交质押申请;
3、交易所审批;
4、质押资金入金到客户期货账户。

1、客户在电子仓单系统提交解质押申请;
2、公司运营管理总部审核客户资金,扣减客户期货账户内相应质押金额并通过电子仓单系统提交解质押申请;
3、交易所审批。
4、公司释放仓单给客户。

注意事项

1、客户首次通过公司办理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时,需与公司签订《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业务授权书》.doc
2、质押资金仅用于充抵保证金,亏损、费用、税金、期权权利金等均应当以货币资金结清。
3、解质押时,客户须保证解除质押后账户资金充足,否则不予受理解质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