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知

郑商函〔2018〕13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16日结算时起,苹果期货18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