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通知

上期发〔2017〕142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20%调整为40%,交易手续费由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调整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7年8月15日